項目內容
黃埔區2022年省級節水型企業、單位、小區補貼資金
申報期限
2022-04-28截止
具體扶持方式
獲評為2021年度省級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單位、節水型居民小區,上年度年用水量在一萬立方米以下的,給予創建單位1萬元補貼;上年度年用水量在一萬立方米以上的,給予創建單位2萬元補貼,其中節水型居民小區創建單位為相應物業管理公司;
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扶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具體申報條件
一
登記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范圍內;
二
有健全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
三
依法生產、經營和管理,各項法定許可手續完善,一年內未受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且三年內未發生生態環境類犯罪;
四
依法生產、經營和管理,各項法定許可手續完善,一年內未受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且三年內未發生生態環境類犯罪;
五
符合國家、省、市、區信用管理規定;
六
2021年度通過省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節水型企業、單位、小區。